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能源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的通知》指出,新能源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鼓励建设新能源储能及其附属电源共同参与电力市场, 加快推进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配合电网调峰,发挥独立储能技术优势提供辅助服务,优化储能调度运行机制,进一步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建立电网侧储能价格机制,修订完善相关政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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