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决定建立首个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连续3个月下降的城市,可维持,阶段性降低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通知称,住房贷款利率与新建住房价格走势挂钩并动态调整的政策,有利于支持市政府科学评估当地商品房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因为城市政策,充分利用政策工具箱,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形成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的长效机制。
根据通知,自2022年第四季度起,各城市政府可对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即上一季度最后一个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本地区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评估。
评价期内,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连续3个月逐月,逐月下降的城市,阶段性放宽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根据因城施策的原则,地方政府可从下一季度起自主决定维持,降低或取消当地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将指导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实施
对采取阶段性降低或取消当地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城市,后续评价期内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连续3个月环比,同比上涨的,从下一季度起恢复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全国统一利率下限。
其他情形及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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