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的《关于对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相关事项的问询函》2654号)显示,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资源(行情600490,诊股),600490.SH)于今日提交公告称,公司与江苏力泰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方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以自有资金7500万元对力泰锂能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力泰锂能23%股份。
鹏欣资源于8月12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鹏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近几天与江苏力泰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方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7500万元对力泰锂能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鹏珈基金持有力泰锂能23%股份本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前力泰锂能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18万元,本次增资后鹏珈基金增资款项中的871.6万元作为力泰锂能的新增注册资本金,其余款项作为目标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增资后力泰锂能的注册资本增至3789.6万元。
公告还显示,截至2021年6月30日,力泰锂能资产总额1.71亿元(171356220.41元),负债总额2.15亿元(214567572.49元),净资产—4321.14万元(—43211352.08元),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92.14万元(1921406.89元),净利润—1193.52万元(—11935220.05元)2020年资产总额1.59亿元(158684804.21元),负债总额1.90亿元(189960936.24元),净资产—3127.61万元(—31276132.03元),营业收入111.58万元(1115787.59元),净利润—1733.78万元(—17337833.7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交所注意到,标的公司力泰锂能净资产和净利润均为负值,营业收入规模较小,要求鹏欣资源补充说明:(1)标的公司持续亏损的原因,并充分揭示标的公司未来经营能力波动风险,(2)说明公司收购亏损公司的原因及必要性,要求公司在2021年8月17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为原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函(2021)2654号
关于对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今日,你公司提交公告称,公司与江苏力泰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泰锂能或标的资产)的股东方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以自有资金7500万元对力泰锂能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力泰锂能23%股份经事后审核,现有以下事项需请你公司进行核实并补充披露
1,公告披露,力泰锂能在锂相关材料领域有较强的研发能力请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公司专利技术,研发人员,历年研发投入等情况,(2)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地位,相关专利技术商业化应用的所处阶段,是否具有量产的可能性,并充分揭示商业化前景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2,公告披露,力泰锂能主营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质以及高纯度锂化合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打产品磷酸锰铁锂材料请公司补充披露:(1)磷酸锰铁锂材料的具体类型,并结合相关技术参数说明技术及制备工艺水平,(2)磷酸锰铁锂材料业务的营业收入占比,毛利率和净利率情况,(3)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和前五大供应商,交易金额,是否为关联交易,是否已经形成较为稳定的客户与市场
3,公告披露,截至2021年6月30日,力泰锂能资产总额1.71亿元,净资产—0.43亿元,2021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92万元,净利润—1193.5万元,标的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均为负值,营业收入规模较小请补充说明:(1)标的公司持续亏损的原因,并充分揭示标的公司未来经营能力波动风险,(2)说明公司收购亏损公司的原因及必要性
4,公告披露,力泰锂能现有资产价值为人民币25,109万元,公司增资获取23%股份请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公司的历史沿革,结合历次增资或股权转让的价格,说明本次交易作价的合理性,(2)结合对标的公司的董事会派驻情况,说明是否能对标的公司构成重大影响,以及此次投资的会计处理
请公司在2021年8月17日之前,针对上述问题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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