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霸州市社会控制措施的通知
为进一步协调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霸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6月7日零时起,调整疫情防控社会控制措施。特此公告如下:
一、景区、景点、公园等公共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文化馆、体育健身等服务场所,坚持“限量、预约、错峰”的原则,按照75%的限流比例有序开放。
二是继续严格执行村街24小时卡口执勤,进入村街及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等人员聚集场所,参加会议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团队游览等有组织的聚集活动,严格佩戴口罩和测温码(河北卫生码、霸州核酸采样码),严格检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售机构48小时检查)
三、餐饮经营单位具备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的,可以开办餐饮服务。控制人流密度,实行间隔入座,就餐座位间距保持一米以上。提倡打包外卖,使用移动支付等非接触式结算方式。不搞婚宴、会议、庆典等大型聚餐。不得以任何形式临时接收。
四、对欺退欺退人员必须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河北卫生码”绿色码,实施“登陆”核酸检测。如果真的需要在中高风险地区来欺客、回欺客,需要提前向所在村街、宾馆、单位报告。到达恶霸后,将实施7天集中隔离加7天居家隔离。
5.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提高防控意识,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疫情的地区,按规定对全体员工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外出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手部卫生。符合条件的人群,尤其是老人和儿童,应尽早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如果基础免疫已经完成半年,请尽快进行补充免疫。
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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