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关于2022年调整北京市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的通知》,将工伤致残人员生活护理费由一级调整为四级,工伤人员护理费最高调整为5541元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调整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根据消息显示,此次调整的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受伤人员其中,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5541元的,调整为5541元,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4432.8元的,调整为4432.8元,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3324.6元的,调整为3324.6元
根据消息显示,生活护理费调整费用由工伤保险统筹基金为参加北京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支付,未参加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缴纳,按原渠道收取。
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对享受生活护理费的人员按照或者参照工伤待遇处理,参照本通知执行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支付,按原渠道收取
此前,北京市已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了伤者伤残津贴和死者供养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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